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极少数参保人员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非法牟利,依法依规应予以严惩。现发布一起在本市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期间发现的典型案例:
一、涉事人员信息
胡某某,男,74岁,本市职工医保退休参保人员。
二、核查情况
2025年2月,医保部门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胡某某2024年11月12日在上海某门诊部购买的4盒药品,于2025年1月18日在外省市某药店二次结算,存在倒卖药品嫌疑。本市医保部门立即启动专项核查,经审核询问,胡某某承认转卖稳心颗粒、胃复春胶囊等药品的事实,并为他人开具糖尿病、帕金森病等相关用药。
三、处理情况
胡某某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获取非法利益。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5号)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及第二款规定,追回违规金额5223.31元,并根据本市相关规定对其处罚款13320.00元。目前,因涉嫌倒卖医保药品,该案件已移送至公安部门,公安机关正进一步侦办中。
让我们共同守护好医保基金安全,如发现欺诈骗保行为,请拨打国家医保局举报热线(010-89061396、010-89061397),或本市医保举报热线(021-62723106),医保部门将视举报情况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